1、樣品預處理
如果樣品的技術條件有要求,應按照要求對樣品進行預處理,以保持樣品干燥。防塵試驗外殼防護試驗的一部分通常與防水試驗相聯系。防水試驗后,樣品必須干燥后才能放入沙塵試驗箱。如果樣品未規定預處理條件,則樣品應按照規定,在以下正常大氣條件下放置2h以上。
2、樣品放入盒子
將經過預處理的未包裝樣品放入沙塵試驗箱中試驗設備的工作空間。除非另有規定,否則在試驗期間,樣品在沒有電源的情況下將無法工作。樣品的體積不得超過試驗設備有效工作空間的1/3,各種樣品與防塵設備的距離不得小于100mm。
3、向滑槽中添加滑石粉
4、關閉試驗箱玻璃門,檢查防塵設備是否密封良好,防止灰塵外溢。
5、啟動設置:
設置吹灰時間和粉塵干燥溫度。振動周期等測試參數完成后,按下啟動開關。
6、更換滑石粉
停機后,打開機柜左側門,打開漏斗下的法蘭,釋放測試滑石粉,將更換后的滑石粉放入防塵箱柜的濾網中,然后手動打開振動裝置,將滑石粉振搗到漏斗中,并用風將滑石粉末送入沙塵試驗箱的工作空間。
7、停機
如果樣品的技術條件要求中間檢測,則在試驗達到規定時間后,停止吹灰系統的鼓風機,待灰塵*沉淀后,打開除塵箱的玻璃門,取出樣品進行中間檢測。對于無中間試驗要求的樣品,當試驗符合要求時,停止鼓風機的吹灰和振動。粉塵沉降后,取出樣品,在本節第1項“樣品預處理”條件下放置1H-2H。
8、檢測
(1)檢查進入樣品外殼的灰塵量和灰塵沉降位置。
(2)根據樣品的技術要求檢查電氣和機械性能等項目。